张燕梅
前段时间看到这样一篇报道: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结果标明,当车仅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碰撞时,身体前冲的力量相当于从4层楼上扔下一袋50公斤重的水泥。当车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发生碰撞时,没系安全带的人,就会像炮弹一样以60公里/小时冲向前挡,即便有安全气囊,如没有安全带的缓冲,气囊的冲击力达180公斤,也会造成严重伤害。
也许听起来有些耸人听闻,而且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许多人不太喜欢系安全带,甚至还专门买个安全带插扣让警报装置“失声”。但无可辩驳的数据显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造成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的三大原因,已经会大大加重事故的严重程度。由此得出:安全,往往是在被约束下实现的。
我们化工企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众所周知,化工企业的作业规程就是化工生产的“安全保护伞”,每一条规程都是在血的教训总结提炼出来的。然而在实际生产中,有些人在内心深处依然对作业规程有抵触心理,觉得约束了自己的行为,增加了工作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图省事”“怕麻烦”,在具体执行时“可多可少”“可严可松”。没有问题的时候,一切自然都好,似乎规程也变得可有可无,就像行车不系安全带也很有可能会没事一样,一旦出现事故,往往就会导致无可挽回的后果。
有职工说:“有些规程执行起来碍手碍脚的,都按规程干,啥时候才能干完活!”听起来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甚至这种观点还有一定的“市场”,这其实提出了另一个思考的命题:我们在现场执行的规程是不是科学高效?诚然,规程多了,标准就高,要求就严,工作量可能会增加,速度可能会放慢,但不管怎样,始终都应该有一个不可逾越的红线,那就是安全规程。因为前者只是影响了效能,而后者危及的是至高无上的生命安全。当效能与安全放在一起比较时,孰轻孰重也就无需多言了。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就像系安全带一样,宁可过之,多加一道可能用不上的保险,也不能缺之,埋下可能发生事故的祸根。
没有约束的自由不见得是好事,被约束的自由也不见得是坏事,关键是我们怎样正确面对这种约束。因为安全,往往是在被约束下实现的,这种约束才是对我们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作者单位:丹峰化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