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应对产品市场变化,加强企业管理,强化节支降耗,推进创新增效,提高经营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公司研究制定了20项工作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确保安全生产 1、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理念,规范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投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目标。 二、加强经营管理 2、在确保煤矿生产正常衔接、化肥化工企业长周期均衡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确保完成调整后的年度经营目标。年底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及负责人严格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和处罚。 3、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增加考核频次。工资总额要根据市场变化和利润水平,按照工效挂钩要求实行动态控制。工资发放坚持“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兑现”,确保全年不超发。 4、规范资金管理,坚决杜绝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的借款总额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按年初目标执行。各单位要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管理资金,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煤矿单位材料消耗比年初目标下降10%,化肥化工企业主要消耗要力争低于年初指标。成本费用降低额的30%可用于职工奖励或补充流动资金。除各类政策性保险外,不准支付其他商业保险。 三、强化产品营销 6、各单位和各级销售部门要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增加洗选比例和炭块率,加大衔接协调,优化售后服务,巩固老用户,开拓新用户,不丢小用户,确保不发生销售影响生产事故。化肥销售要科学把握市场运行趋势和结算价格,确保效益最大化。坚持执行预付款制度,各单位要做到回款及时、不欠帐,杜绝发生呆死帐。 7、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观念,坚持联动发展,抱团取暖,共渡难关。公司内部可以解决的原材料、装备、配件和服务,一般不对外采购,保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受损失。 8、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细化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生产单位承担。 四、加强项目管控 9、严把投资审批关,全力保障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其他项目按行业发展情况稳妥实施。暂停新开工建设楼堂馆所等非生产非经营性项目。 10、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准变更项目设计、扩大规模范围、改变工艺技术、提高功能标准。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11、尽快完成公司定岗定员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定岗定员定编。加大冗员分流力度,各生产企业除必须增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招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在公司内部调配使用。 12、工资分配要向生产一线和艰苦岗位倾斜,激励广大员工从地上向地下分流、从辅助岗位向生产一线分流。 六、强化物资采供管理 13、加大物资集中采购的范围,能集中采购的要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的范畴,降低综合采购成本3%以上。 14、坚持“先利库、后采购”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库存物资,确保完成年度资金占用考核目标。 15、加强闲置、废旧物资和设备回收再利用,煤炭生产企业全年完成修旧利废300万元以上,化肥化工企业全年完成修旧利废200万元以上,其他小企业全年完成修旧利废20万元以上。 七、大力实施技术创新 16、充分发挥生产技术在节约成本中的巨大作用,围绕节能降耗,加快技术改造,实施技术创新,从源头控制成本支出,从现场挖掘节支潜力,提高科技创新对效益的贡献率。 八、大力压减费用支出 17、严格维简费、安全费、折旧费、环保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环保资金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其他支出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停则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生产和发展上。煤矿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停止提取后,有关的项目建设也要停止。 18、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费等办公费用总额在年初预算基础上下浮30%;其他可控费用总额在年初预算基础上下浮10%。简化各类活动,停止组织外出旅游等集体活动。除各类外部取证培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培训外,其他外出培训一律不予安排。从严控制、从严审批对外帮扶资金,各基层单位未经总公司批准不准列支赞助、捐赠等支出,批准的要尽可能以公司物资、产品进行帮扶。 九、积极争取清费减税 19、把握省市政府有关清理税费政策机遇,深入研究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合法进行减税免费。同时,积极争取残疾人、专用设备、煤矸石砖和污水处理厂等可以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和各类财政补贴。 十、积极开展战略合作 20、坚持合作共赢理念,积极寻求与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互补、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指导能力的单位,就煤矿安全生产、化肥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银企合作等内容,多途径、多方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为确保以上20条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根据《措施》内容,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引导全体干部员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形成合力,共渡难关,保持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平稳健康运行。
201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