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剑辉
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当某名员工出现了习惯性违章时,边上的人或者不闻不问,或者听之任之,或者视而不见,或者不声不吭,充当老好人。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现象,习惯性违章有可能引发事故苗头,还有可能引发重大恶性事故。对此,我们必须大声疾呼:为了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全,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谢绝“老好人”! “天天在一块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得罪人呢?”“别人的事由领导管,咱们都是平头老百姓,何必瞎操心,多管闲事。”这是当“老好人”的充足“理由”。据了解,有这种想法和认识的人,在企业里不在少数。对于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请你一定要改变,否则就是对同事的生命不负责任、对企业的建设不负责任! “老好人”的现象,说到底,是一种自私的表现,是一种自由主义在作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沉渣泛起,与企业里爱岗敬业的企业精神相违背,必须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要通过各级教育手段来校正老好人的思想,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美德大力弘扬,使关爱他人、关心企业的正气得以提升! 各级管理人员要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行为,营造出“好心有好报、好人有好报”的良好氛围,采取重要的措施,在重教育、重思想引导的同时,在物质上给予加大奖励力度。要大力树立敢于制止违章、勇于认真负责的优秀典型,在一大批优秀典型人物的高尚精神的烛照和影响下,形成一个人人重视安全,个个敢抓敢管优良环境,让“老好人”现象没有市场,使员工树立以制止不安全行为为荣、做“老好人”为耻的信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作者单位:北岩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