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一定做到“八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 21:00:00     文章来源:集团纪委     作者:集团纪委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纪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带头倡导文明祭扫的工作提示》有关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兰花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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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以祭祀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消费;

3.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

4.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等;

6.严禁以祭奠、立碑、修坟等名义摊派钱物、增加群众负担;

7.严禁在祭扫中违反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

8.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或在民生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带动职工群众自觉抵制陋习,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各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持续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靶向监督,严查“节日腐败”背后的风腐交织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山西兰花集团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