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帮助党员干部揽镜自照、反思警醒,引导大家真正永记初心、勇担使命,今天推出背离初心使命,他们成为反面典型第三期——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典型案例。
向困难群众索取好处费
典型案例
2009年10月至2017年8月,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劳动保障干部孔某某在担任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民政助理期间,在办理低保、特困补助时,收取王某某等3人好处费共计2500元;在办理带病退伍军人补助时,收取曹某某等14人好处费共计30000元。2009年至2015年,孔某某在办理低保、特困时,违规收取低保本、特困本的工本费850元;在发放带病退伍老兵补助款时,克扣吴某等2人共计700元。2018年8月,孔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案例评析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有效途径。上述案例中的孔某某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中廉洁意识不强,纪法意识淡薄,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本,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与我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背道而驰。
廉政提醒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当前主题教育活动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守初心中增定力,在担使命中破难题,在找差距中明方向,在抓落实中见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不断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践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初心使命。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检视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廉洁底线,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民谋事、为民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