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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题不过夜   隐患明镜照一周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  点击次数:3002  |  【字号:
   本网讯  唐安分公司在认真组织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活动的同时,非常重视上级部门到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对上级领导、专家查出的安全隐患,矿生产口不论时间多晚,每次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落实,制订问题整改方案,分解安全隐患到班组,从不拖延到次日。凡属于责任性的隐患具体落实到人头给予经济处罚,其书面处罚决定当即张贴于“公示栏”内,公示时间必须保持一周,最大限度地使安全隐患起到警示明镜的作用,让从业人员对着镜子照一照,从而营造出安全隐患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教育氛围。
    矿生产口对每一次上级部门的专业性安全检查,当天召开由相关职能科室、连队等单位第一责任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把存在问题逐一通报、核实,并分别从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和资料7个方面归类分解,责成有关专业科室牵头监督整改,严格以“三定表”落实到具体队组,实行严密的闭环回查认定程序。与此同时,只要是人为责任性的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单位必须自行拿出每人次不低于100元经济罚款的“处理意见书”上交调度室公示一周。如果确实出现老问题、老整改、老不改的“三老”问题,安全科就照章办事把“三老”问题当事故对待,严格按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流程原则认真作出“处理通报”,在执行综合考核的同时给予曝光,力求达到遏制习惯性违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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