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太行日报 2月24日)
兰花科创公司目前的总价值是多少?人民币50亿元!
这就是“兰花科创”的市值,是“兰花科创”股票的当前股价乘以总股本数而得出的,是国际上衡量一个公司价值的通用计算办法。股权分置改革为采用这种办法提供了前提。
2月17日召开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了改变股权分置结构的决定,使“兰花科创”的非流通股获得了上市流通权,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实现了同股同价同权。权威人士介绍说,这是一个对兰花科创公司本身乃至全市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决策。
我国股市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A股市场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非流通股和公众流通股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两类股票就形成了“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流通股的转让通过股票市场进行,按股票的行情可以很方便地买进卖出;上市公司要转让非流通股,只能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协议转让,与股票价格是两张皮,体现不出自己的真正价值。股权分置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公司股价对大股东、管理层没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经常形成利益不同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不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
“兰花科创”是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成立的上市公司。1988年上市时总股本为23000万股,其中流通股为8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4.78%,每股的发行价为4.13元;兰花集团公司持有15000万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5.22%,每股净资产为1元。后经送转股、增资配股,总股本扩张为37125万股,流通股上升到144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上升到38.79%。兰花集团公司是地方国有企业,公司持有的“兰花科创”股份是国有股,由于不能流通,这部分股票的价值只能以净资产为基础计价。而且由于表决是流通股、非流通股分别表决,处于控股地位的兰花集团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也不能完全自己说了算,可谓典型的“同股不同价不同权”。
股权分置改革后,按1月24日停牌前13.45元的市场行情,兰花科创的总价值达到50亿元;兰花集团公司持有的“兰花科创”股份的价值,一步由9.45亿元增至24.75亿元。更重要的是,兰花集团公司在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出售一部分自己持有的“兰花科创”股权以获取资金;同样道理,大股东想投资兰花,可以以兰花科创的市价进行估值参考,投入多少钱就占多少股份。
当然,改变股权分置的结构,也必须付出代价。按照2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改方案,兰花集团公司作为最大股东,将从自己持有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送给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公司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获得兰花集团公司送的4320万股,流通股将会增至1872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上升到50.42%。兰花集团同时还承诺,从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兰花科创”分红预案,现金分红比例高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兰花科创”的股权分置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初步方案,按照规定通过网上路演、媒体说明会、上门推荐等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2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兰花集团公司及博时基金、长盛基金、国联安基金等几大流通股持有者,和众多的中小流通股持有者一起参加了投票,改革方案最终以99.85%的高通过率通过。(杨斌、尹峻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