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7日召开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上,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顾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表决,最终以99.85%的高通过率通过,标志着兰花科创的股权分置改革圆满完成。
依据通过的“股改方案”,兰花科创第一大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公司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即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同时兰花科创非流通股股东兰花集团公司除履行相关法定承诺义务外,还承诺从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分红预案,现金分红比例高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兰花科创第一大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前来参加股东会的博时基金、长盛基金、国联安基金等几大流通股持有者和众多的中小流通股持有者一起参加了投票。兰花科创股权分置改革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山西证监局领导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专业媒体全程见证了会议。
兰花科创的股权分置改革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和法规进行的,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于2006年1月9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初步方案后,按照规定通过网上路演、媒体说明会、上门推荐等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拿出了正式方案。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实现,使公司的所有股份处于平等地位,使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趋向一致化,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和长效的激励机制,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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