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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春耕化肥保供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  点击次数:5880  |  【字号:
     2015年春耕用肥旺季即将到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供销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11个部门、单位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部署2015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好化肥生产、储运、销售和农化服务等工作,保障化肥的稳定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支持农业生产再获丰收。
   在保障化肥生产方面,通知指出,2014年化肥产量总体下降,净出口大幅增加,当前国内化肥资源总量明显少于去年同期。因此,要积极组织好近几个月的生产,为化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春耕用肥。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海油等企业在冬季供暖压力减轻的情况下,要全面履行好已经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保障化肥生产企业的用气需求。相关行业协会要引导以煤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克服困难,提高开工率,增加资源保障程度。
   在化肥市场方面,要加强化肥调运尤其是铁路调运,优先供应国内市场。铁路部门要妥善组织安排运力,优先保障华北地区和新疆、内蒙古等氮肥主产地运输以及西南地区磷肥运输需要。在国内资源量减少的情况下,国产化肥要集中供应国内市场,优先保障春耕用肥需要,引导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减少出口。
   通知提出,要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销售工作。在储备期结束、春耕用肥期间,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要积极动销,满足集中释放的用肥需求,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鼓励储备企业将储备化肥提前调运到基层销区,方便农户直接购肥。
   针对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现象在部分地区仍时有发生的情况,通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以次充好、偷减含量、虚标含量、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保障农民用肥质量。要引导企业建立农资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化服务水平。
   通知还指出,今后化肥相关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将不断改革完善,化肥市场上新型肥料逐步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农资电商企业不断涌现,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全行业企业只有主动适应新变化,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中立足和发展。(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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