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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下发
来源:  |  作者: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  点击次数:6281  |  【字号:
  山西晚报1月26日讯(记者 陈志)全面推进煤炭资源一级市场招拍挂,强化矿业权二级市场的调控监管,改革煤焦运销管理体制,建立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到2017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1月26日,省委、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山西“革命兴煤”之路全面开启。

  煤炭管理体制是煤炭行业发展的关键。当前我省煤炭管理体制存在行政干预过多、审批事项繁杂,部门多头管理、监管方式落后,市场机制不完善、权力监督不健全,政企政事不分、权力设租寻租,甚至官商勾结、滋生腐败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我省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到我省发展全局。


  历经半年调研论证,我省印发《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今后三年,我省将从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建设生产、生态治理、安全监管、销售体制、交易方式、企业改革、权力约束、法治建设、改革推进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

  作为此次改革的目标,到2017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价格发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市场倒逼、优胜劣汰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促进煤炭产业集约发展、科学发展。二是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干预市场主体竞争,更多地关注煤炭领域发展规划、宏观调控、行业监管、社会民生、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等,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三是企业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使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独立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四是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和严格监管。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通过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煤炭领域的腐败行为,坚决铲除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滋生腐败的土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五是煤炭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涉煤法规体系,厘清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依法规范权力边界,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管理效率最优化。

  按照《意见》部署,今年上半年,将率先完成精简审批事项、公布权力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煤炭监管证照、严格控制煤炭产能、理顺建设管理职能、禁止非法违法建设生产、全面清理涉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改革事项。其余事项,凡要求在2015年度完成的,各牵头和配合单位要在3月底前拿出方案;凡要求在2017年前完成的,要在6月底前拿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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