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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业改革 打造煤炭工业升级版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  点击次数:4666  |  【字号:
    2013年,煤炭的日子不好过。大范围雾霾来袭,煤炭消费饱受诟病。全国范围内陆续出台限煤、控煤政策或措施,使得一些煤炭企业在面临需求瓶颈的同时,又遭遇政策天花板,价格大跌,亏损严重。
    下半年以来,山西、内蒙古、河北、河南、陕西、安徽等地纷纷出台政策,帮助企业应对市场不利局面。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正式发布,煤炭产业获得加快结构调整的良机。
    一种观点认为,在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出台政策措施是政府干预和调节产业发展的应有之义。但也有人担心“救市”的尺度,质疑政府之手的力度。究竟是“控”还是“救”,这看似对立的话题,真的是矛盾的两端吗?贯穿一整年的举措,能否还给煤炭行业一片真正的蓝天?
    “控”的是什么?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是2014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途径。
    回顾全年,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一直是行业努力的方向。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下发了两个与煤炭行业相关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这在以往是极为罕见的。
    更特殊的是,两个文件中,都对淘汰关闭小煤矿的标准,严格新建煤矿准入的条件,提出了十分明确、细致的要求。
    这不仅仅是针对一个行业的要求和部署,它传递出明确的信号,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从我国能源的主体产业开始,从工业链的最上游开始,大刀阔斧淘汰落后产能、“不安全”产能,全力调结构。
    经过“黄金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煤炭产业供给能力迅速提升,煤炭产能在最近一两年间开始集中释放。与此同时,宏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煤炭需求开始出现萎缩。行业周期和宏观经济周期的不匹配造成这一“增”一“减”,加之进口煤的冲击,导致国内煤炭市场供求关系明显失衡。去产能、去库存的任务繁重。要改变这一不利局面,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扭转煤炭产业供需失衡的状态。那些落后的、不清洁的、不安全的产能,注定要被淘汰,这是“控煤”的最核心。
    同时,日益恶劣的环境,对煤炭消费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寻找新的替代能源也好,最大限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也罢,终究会体现在煤炭需求的源头上。通过市场,通过价格,煤炭终将回归其作为最可宝贵一次能源的价值。
    “救”的又是谁?
    多地出台的支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被外界解读为“救市”之举。
    以山西、内蒙古、河北为例,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措施既有治标之意,更有治本之心。
    在短期举措方面,山西、河北都提出,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山西暂停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内蒙古提出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和煤矿维简费;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等,减免部分铁路运杂费。
    在中长期举措方面,三省区均提出做好清费立税,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合规的予以保留,乱收费、乱摊派的一律取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炭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方面支持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快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毫无疑问,这些措施在下半年市场遇冷的大环境下,的确替煤炭企业减轻了负担。但如今,很多地方短期措施的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已到,而煤市未暖。中长期举措,配套政策和细则尚未明晰,减负之举会否延续,尚是未知数。
    有传闻,山西、内蒙古都在为争取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省区而努力。一种普遍的观点称,煤炭资源税改革若想稳妥推进,必须坚持“清费”与“正税”并举。山西吕梁离柳焦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要缴纳的大小税种有20多项,各种收费项目数十种,以吨煤售价350元计算,剔除增值税后企业需缴纳各项税费86元,占原煤销售收入的24%以上。如此来看,各地提出的减轻不合理税费、优化政策环境等中长期措施,本不就是政府应尽之责吗?何来“救”说。
    如果非要说“救”,这种“救”也并无不可。趁此时机,严控煤炭产能,规范市场秩序,取缔非法违法开采经营行为,清理不合理收费,还煤炭企业一个干净的经营空间,让企业有重生的机会,让地方财政收入更有保障,让社会更安定团结,何乐不为。
    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并不等于政府宏观调控之手无所作为。“控煤”也好,“救煤”也罢,它从来不是一个矛盾的两极,而是为了扫清市场化改革的障碍,让企业看到更清晰市场信号的一极。只要不是只看当前利益而放弃更长远的利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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