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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大整顿 效果可能超预期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  点击次数:3581  |  【字号:
    日前,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定了重点关闭和新煤矿准入标准。随后山西、甘肃、山东、安徽等多省出台煤矿停建整顿细则,进一步落实本省关停规划。尤其是产煤大省山西出台《关于全省建设矿井全部停建进行安全大整顿的通知》,为史上要求非常严厉的一次。

    国务院——(1)重点关闭9 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计划到2015 年底全国关闭2000 处以上小煤矿;(2)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 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 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并且研究制定信贷、财政优惠政策,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

    山西省——自10 月10 日起,全省所有建设矿井(包括新建、兼并重组整合、持证改造等各类在建矿井)一律停止建设,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截至2013 年5 月,山西全省共有煤矿1061个,合计产能131144 万吨/年,其中建设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产能为78435 万吨/年,生产矿产能52079 万吨/年。因此,本次停建矿井占到全部产能的59.81%。

    甘肃省——(1)明确要求2013 年要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和产能3 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的淘汰关闭工作,今后不再审批120 万吨/年以下规模新建煤矿;(2)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山西、贵州等地矿难事故频出的背景下,国家通过关闭安全隐患较大的9 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和停止核准30 万吨/年以下新建矿井的方式控制行业供给,以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

    若国务院政策在各省层面得到有效贯彻,则有益于行业的长期发展,行业整合后将进一步净化行业生态环境——产能利用率和行业盈利水平双升。从此次整顿的过程看,经过的环节较多,几乎涉及所有的煤炭企业;从时间节点看,即将召开的中央十八大三中全会,以及春节、两会等,都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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