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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带队组织11个督导组分赴各地以煤矿为重点开展七条规定宣教督导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  点击次数:2097  |  【字号:
    安全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2月21日至3月25日,组织11个督导组,分别由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带队,赴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并推进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督导调研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3年度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推进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较大、瞒报谎报事故跟踪督办制度,认真查处2012年和今年以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期间,督导调研组将参加《七条规定》的发放和宣讲培训,组织矿长签订承诺书,落实矿长安全责任。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联系本地主流媒体参加督导调研活动,加强推进落实《七条规定》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抓好《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与矿长“面对面”采访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七条规定》,确保全面覆盖落实到每一个煤矿、每一名矿长,做到铁七条、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推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调研结束后,各督导调研组要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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