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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防止非法生产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  点击次数:2466  |  【字号:
  法制网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11月12日从国家安监总局了解到,该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尤其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安全监管执法,防止非法违法生产。

  通知要求,突出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制定以事故多发地区、灾害严重煤矿、乡镇煤矿、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集中执法力量,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监管监察。

  健全完善“编制执法计划-确定被检查矿井-制定具体执法预案-实施现场检查-处理处罚-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的闭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严格执法,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格标准和许可,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依照颁证条件对企业提交的文字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凡不符合颁证条件的一律不得颁证,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关口。此外,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利用数据联网、信息监控等科技手段,切实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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