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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管理局通知:8类煤矿须立即停产整顿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  点击次数:2127  |  【字号:
 9月17日,记者从省煤炭管理局获悉,该局17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采取整顿关闭、瓦斯治理、技术改造、兼并重组、严格准入等五项断然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 “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减少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对以下8类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主扇停开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主要通风巷道不通畅,大串联通风、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未经批准非正规开采,多头多面乱挖滥采、以掘代采的;四是超深越界剃头下山采掘的;不按《煤矿作业规程》要求严格落实瓦斯管理制度,一个月内2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要求处置的;安全监控系统未正常运行的;井下使用鼓风机、非阻燃风筒、电缆等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存在在井下吸烟等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煤矿。

  通知强调,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对上述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制挂督办警示牌,安排督办人员盯守,暂扣证照,并督促指导煤矿制定整改方案,按方案核准整改头面、下井人数、火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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