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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井每季度要监察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9日  |  点击次数:2501  |  【字号:
安监部门对全省煤矿安全进行部署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郑书成)春节临近,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今日对今年全省煤矿安全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至少每季度监察一次;凡存在重大瓦斯隐患或瓦斯治理措施不配套的煤矿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核批准;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根据部署,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站要集中力量在节前进行分析排查,对不放心的矿井进行重点监察,确保节日期间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各项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检查中,没有编制瓦斯抽采方案的应抽采矿井,不予通过安全设计审查;达不到瓦斯抽采规定标准的,新建矿井不予通过验收,生产矿井必须按照瓦斯抽采能力核减煤炭产量。今年,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煤矿事故,完善和严格执行事故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三项制度,从严从重查处瞒报事故、重大涉险事故,对迟报事故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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