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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4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0日  |  点击次数:5822  |  【字号:
 【慧聪化工网】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将甲醇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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