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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  点击次数:6262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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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问题日益突出,库存居高不下,价格大幅下滑,行业经济效益持续下降,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    

  一、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一)煤炭产销量持续下降。上半年全国煤炭产量18.16亿吨,同比下降1.8%;其中:6月份2.98亿吨,同比下降2%。全国煤炭销量17.27亿吨,同比下降2.1%;其中,6月份2.84亿吨,同比下降2.3%。    

  (二)进口处于高位。上半年进口煤炭15987万吨,同比增长0.9%;出口316万吨,同比下降22.4%;净进口15671万吨,同比增加237万吨,增长1.5%。在今年2~5月份单月进口连续下降后,6月份进口2505万吨,同比增长12%,环比增加104万吨。分煤种看,前5个月褐煤进口3067万吨,同比增长19.5%,炼焦煤进口2532万吨,同比下降17.3%。    

  (三)煤炭发运增加。上半年,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1.5亿吨,同比增加779万吨,增长0.7%,其中6月份1.85亿吨,同比增加150万吨,增长0.8%。主要发运港发运煤炭3.39亿吨,同比增长7.3%,其中6月份5725万吨,同比增长9.1%。    

  (四)库存居高不下。到今年6月末,全社会库存已经持续31个月在3亿吨以上。6月末,煤炭企业库存9900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重点发电企业存煤7906万吨,可用23天;主要港口存煤5264万吨,比年初增长39%。7月22日北方主要下水港秦皇岛、曹妃甸、京唐、天津、黄骅五港存煤量2400万吨,比年初增长56%,其中秦皇岛存煤740万吨、曹妃甸631万吨、黄骅港230万吨;南方主要接卸港广州港存煤325万吨,防城港590万吨。    

  (五)价格大幅下降。7月18日中国煤炭价格指数为142.4,同比下降17.1点,比年初下降19.4点,比历史最高点(2008年7月)下降80.4点,降幅36%。7月20日秦皇岛5500大卡平仓价490-500元/吨,比年初下降140元/吨,同比下降85元/吨;炼焦煤价格平均比年初下降200-250元/吨,同比下降150元/吨。全国煤炭价格已经降至2007年底水平。    

  (六)行业效益持续下降。前5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2183.3亿元,同比下降6.6%;企业利润512.6亿元,同比下降43.9%,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68.2%。初步分析,目前煤炭企业亏损面已超过70%。有9个省出现了全行业亏损;在主要产煤省区的36家大型煤炭企业中,有20家企业亏损、9家企业处于盈亏边缘;有50%以上的企业下调了职工工资,部分企业出现了缓发、减发、欠发工资现象。    

  (七)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上半年煤炭采选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35亿元,同比下降5.6%,与“十一五”年均增速26.7%相比回落了32.3个百分点。    

  从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一方面,煤炭消费需求增速大幅放缓;另一方面,近年来大规模煤炭投资建设形成的产能,将陆续在今后几年释放,生产供应能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同时,受国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和煤炭价格偏低影响,我国煤炭进口总量或将继续保持高位,全年进口量预计仍将在3亿吨左右。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较难改变,煤炭价格下行的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更加困难。    

  二、当前煤炭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控制总量措施与企业考核机制的协调不够。在当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需求大幅放缓的形势下,多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按国办发[2013]104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企业考核机制,促使部分企业采取“以量补价”、降价促销等行为,加剧了市场结构性过剩的矛盾。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17个主要产煤省区中有9个省区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在大型企业中,90家产量同比增长1%,其中前10家企业产量同比增长3%。    

  (二)煤炭企业负担重的问题突出。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重、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进展缓慢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据不完全统计,煤炭企业普遍承担的各类税费项目47种,部分省区多达80多种,税费总额平均占企业营业收入的35.04%。如,山东能源集团前4个月缴纳各类税费36.3亿元,企业盈利仅4.2亿元。龙煤集团“三供一业”服务范围覆盖所在城市50-70%,每年办社会补贴费用16.3亿元。    

  (三)煤矿退出政策亟待完善。鼓励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激励作用不明显;资源枯竭、开采成本高、长期亏损的老国有煤矿不能有序退出;原破产煤矿后续政策亟需进一步研究完善。如,开滦集团已累计为破产社区垫付运转资金16.46亿元,每年仍需运转资金近6亿元。    

  (四)企业资金紧张问题越来越突出。煤炭企业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现金流紧张问题突出。同时,银行大幅压缩贷款额度,上浮贷款利率,更加剧了企业融资困难。如,山西、河南等省的大型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占用资金数额巨大,经营风险上升。如,山西省七大集团已累计支付资源价款和煤矿技术改造费用1200亿元,后续还需增加1000亿元以上。同时,银行延长企业贷款审批时限,新增贷款普遍上浮利率5%-20%,加剧了煤炭企业融资困难,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三、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对困难所做的主要工作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健康发展。2012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办发[2012]57号、[2013]99号和[2013]104号文件,为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取消了电煤重点合同;推进了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这些政策措施得到了企业的普遍拥护,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缓解煤炭经济运行压力,各主要产煤省区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山西省先后出台了“煤炭20条”和“煤炭17条”,推动煤炭领域改革;陕西、内蒙古、四川等省区,制定了清理涉煤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黑龙江省在移交办社会职能、资源配置、增加流动资金等方面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这些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煤炭企业为应对市场下行形势,加大了内部改革力度,强化了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减少安全投入,努力保证一线职工工资,努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    

  四、政策建议    

  (一)健全企业考核机制。国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根据煤炭市场变化,研究调整完善企业考核机制,不单纯考核企业产量、产值、规模、效益指标,防止企业盲目追求产量和规模增长,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总量控制。落实产能公告制度,加大违规违法建设和生产的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快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安全条件差的煤矿合理限产。建议,各主要产煤省区采取有效措施,将今年下半年的煤炭产量同比压减10%以上,维护市场供需平衡。    

  (三)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加强对重点产煤省煤炭行业收费集中清理整顿的督查,取消铁路、港口建设基金等行政性收费,加快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破产煤矿遗留问题,加大对煤炭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四)调整煤炭进出口政策。限制劣质煤、高硫煤和含有害元素的煤进口。初步分析,在我国东部地区消费进口煤中,灰分大于16%、硫分大于1%的煤8000万吨左右。按照《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煤炭”的要求,应据此标准,加大进口煤质量检查,严格限制不符合该标准的煤进口、销售和使用。要统筹进出口关税,将煤炭进出口关税调整到同一水平。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鼓励东南沿海利用国外优质煤炭资源,支持我国大型煤炭企业煤炭出口。    

  (五)完善退出机制。对资源枯竭、煤质差、开采成本高、历史负担重、长期亏损的老国有煤矿,参照原国有煤矿破产政策措施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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