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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开座谈会为煤企减税费 规范进口煤市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  点击次数:6850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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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报道 煤炭行业需求不旺,企业经营困难,这一状况已经得到国务院重视。近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分析研判相关行业一季度运行情况和未来走势,提出十四条措施,并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措施主要包括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规范进口煤市场两项工作,以缓解目前煤炭行业的困境。
    座谈会分析认为煤炭企业负担重,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建议进一步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力度,并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制定差别化的煤炭税费政策及研究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积极解决煤炭企业遗留问题等。这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共同办理。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所统计,涉煤税费包括资源环境类25种、经济建设类4种、行业管理类6种、市场行为类6种、企业发展类2种、社会功能类10种、交通运输类35种。国内煤炭企业税负一直比较重。
    国务院、发改委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清理税费。根据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今年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
  而早在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就已下发299号文件,在提出限制煤炭最高售价的同时,要求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取消一切地方政府不合规的收费。
  文件要求,除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及依法设立的对煤炭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外,凡属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越权或擅自设立的附加在煤炭上征收的所有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取消。
  “按照当时的文件,发改委要求在2012年1月1日之后没有越权设立、超标准征收、双重标准征收基金和收费的现象。但很遗憾的是,这项工作没有做扎实,乱收费的问题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油气在煤价下滑的形势下,全国仍有13个地区继续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位煤炭行业专家告诉记者。
  对此,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撰文称,当务之急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299号令,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吴吟认为,政府在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要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条件。煤炭赋存条件千差万别,但煤炭产品面对同一市场、同一用户。煤炭生产的客观条件不一样,政府执行的是同一政策,对有的煤矿来讲肯定是不公平的,实行差别化的税费政策很有必要。  在煤炭进口上,座谈会分析认为我国进口煤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高灰、高硫、低热值煤大量流入,加剧了国内环境污染。建议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能源局来研究,规范进口煤市场秩序,提高煤炭进口企业的准入门槛,限制劣质煤进口。
  由于国际经济不景气及美国等发达国家替代能源的大发展,国际煤炭市场供给相对过剩,并凭借价格优势大量流入我国,对国内煤炭市场造成大的冲击,限制“劣质煤”进口由此而来。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就限制进口征求意见,除煤炭企业的赞同之外,遭遇不少反对声音。煤炭贸易商、电力企业的意见是,限制进口不利于本国资源和环境保护,国家应在环境监管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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