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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 王师 朱毅
近日,兰花科创(31.43,0.34,1.09%)与参股公司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在晋城市就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意向书》。
根据此次兰花科创与亚美大宁所签署的《意向书》,兰花科创将受让亚美大宁10%的股权,从而使参股股权比例达到46%;此外,双方还将磋商进一步转移股权,使股权转让比例达到11%,这将使兰花科创的控股比例达到47%,超过亚美大宁(香港)45%的控股比例。
《意向书》中还提到:在2010年7月31日当日或之前,买方(兰花科创)使目标公司(亚美大宁)的业务在现开采3号煤层的基础上,扩展到涵盖现有矿区范围内3号煤下层的7号和15号煤,并确保目标公司取得勘探开采该煤层的相应权利。目标公司合作各方将在目标公司取得前述权利后进行增资。
亚美大宁能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采用连采长壁开采作业技术的外资煤炭企业,于2006年3月开始试运转,2007年取得生产核准证照,公司的远景年产量可达600万吨。截止去年年底,亚美大宁公司总资产为28.43亿,负债8.28亿。
2009年完成销售收入23.42亿,净利润11.77亿元。最近几年,兰花科创对亚美大宁公司的投资收益获利丰厚。
2001年,亚美大宁能源公司涉足中国市场的时候,中国的煤炭工业还在低谷徘徊,煤炭价格走低,大多数煤矿都在亏本经营。而随着中国的煤炭工业峰回路转,得以蓬勃发展,煤价紧随国际市场价格一路走高。煤炭管理机构提出了国内煤矿企业不得有外资控股的规定,这也使得亚美大宁成为我国唯一一个外资控股的煤企。
《意见书》中提到的“在现开采3号煤层的基础上,扩展到涵盖现有矿区范围内3号煤下层的7号和15号煤,并确保目标公司取得勘探开采该煤层的相应权利”部分内容耐人寻味。说明目前亚美大宁在采矿权或生产核准方面可能受到了地方政府的限制,原控股方亚美大宁(香港)希望“以股权换矿权”的形式来扩展亚美大宁生产能力,毕竟生产能力的扩张能给各个股东都带来丰厚回报。我们认为这是一次多赢的交易。
如果股亚美大宁矿的10%股权转让最终成功,将增厚兰花科创2010年业绩0.13元,此次股权交易后的短期内,兰花科创进一步获取大宁矿股权的可能性不大。鉴于兰花科创长期保持煤炭销售高毛利,给予“买入”评级。预计2010-2012年每股收益为2.9元和3.66和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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