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及环保要求,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合资成立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巴公园区建设气化升级改造项目,拟利用兰花集团现有2台GSP气化炉,另新增设一台神宁炉,采用先进的煤气化技术替代原有的固定床造气炉,对原有产业链进行升级改造,生产合成气,用于兰花集团和天泽集团合成氨装置及己内酰胺装置用气。同时,配套建设燃煤锅炉,替代园区现有合成氨企业燃煤锅炉等,所产蒸汽用于园区合成氨企业及己内酰胺企业用汽。本项目投产后,不仅可以减少“三废”排放,保护企业周边生态环境,还可以减少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对企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积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
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巴公装备制造园区
建设内容: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液氮洗、锅炉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三、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原晋会
联系电话:13653569898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兰花科技大厦401室
邮箱:599094108@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赛鼎路1号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邮箱:shanxihuawei@126.com
联系电话:0351-7039000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项目环评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山西兰天新能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