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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科创召开《新环保法》培训会议
来源:  |  作者:董绍华  |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  点击次数:4118  |  【字号:
    本网讯1月8日,兰花科创组织召开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宣贯培训会议。培训邀请市环保局副局长杨金中作专题讲解,化工总工程师刘国胜主持会议,总经理陈胜利参加培训并讲话,各分(子)公司一把手、环保分管领导、环保科长及相关环保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也意味着国家从上到下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环保工作的舆论环境和监管环境也将发生深刻变化。此次修订,新法条文从原来47条增加到70条,因其创新范围广、变革力度大、处罚更严厉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其严厉性主要体现在监管措施系统、监管手段强硬、行政处罚严厉、监督全面有力等方面。
 
    杨金中从新法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以及新法的新亮点、新变化、新要求,从目前环保新形势,从企业贯彻落实中有哪些要求和责任等方面对照新法条款逐一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内容紧扣企业实际,生动具体,案例鲜明,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最后传达了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了“环境执法力度更严,环境违法成本更高,环境违法责任更大”的新理念。

    陈胜利在总结讲话中对公司下一步环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意识,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重任。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将环保与安全放在同一高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法规学习,正确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规定,真正做到环保入心入脑,只有懂法、知法才能不违法。四是要严格按照环保新要求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到位,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结合新法,仔细梳理本单位环保欠账问题,并限期完成整改。五是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创新环保管理思路,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依法治企,实行环保“零容忍”,确保企业合法生产与经营。六是各单位要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担纲的环保管理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 加强环保治理投入,确保环保目标有效落实。七是要继续做好日常环保工作,做到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不惜力,工作上有方法,措施上要得力,确保不发生任何环保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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